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优先投资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政策规定,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面向全社会征集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请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可申请设立子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基金进行增资。具体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详见附件。
基金申请机构募资达到社会出资人认缴出资的70%(含)后,即可提交子基金设立申请。
二、申请方式
子基金设立申请由新动能基金公司“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一站式”办结。子基金申请分为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方式:一是线上申请。基金申请机构登录pg官方电子平台网站点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网上服务平台”窗口(或直接登录网址:www.sdxdn.com.cn),在线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二是线下申请。基金申请机构可前往新动能基金公司(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综合楼一楼106房间),现场递交子基金申请材料。
基金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凯 0531-82789792
陈晨 0531-82789743
刘潇 0531-82789780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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