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知识产权引导基金
参股基金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6〕20号)、《加快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16〕194号),现将山东省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征集参股基金公告如下:
一、引导基金功能定位
pg官方电子平台(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是山东省政府确定的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受省财政厅委托代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发起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两只引导基金参股基金的设立方案及其管理机构。
(一)山东省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按2-3年出资,首期出资不超过20亿元。参股基金原则上不超过5家合作机构,每只基金引导基金出资4亿元左右,社会资本平行出资,首期单只基金募集金额40亿元以上,总规模200亿元以上,2-3年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达500亿元以上。
(二)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出资4000万元,参股设立或增资1只基金,参股基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pg官方电子平台(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设立参股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参股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具体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详见《山东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知识产权引导基金申请指南》。山东省有关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政策规定、申请指南、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将统一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敬请关注。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申请机构即可与我公司联系申请引导基金事宜,同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自2017年1月9日起,意向申请机构可与我公司联系就参股基金的申请人背景、设立规模、出资结构、项目储备、团队投资经验和投资偏好等合作实质性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开展竞争性谈判,根据双方意见对申请方案进行修改,按规定时间报我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雨薇 0531-82789647 13156139373
李宏宇 0531-82789689 18615656060
姚知力 0531-82789683 18615235688
武 锐 0531-82789681 18668924765
高 洁 0531-82789645 13969196223
邮箱:sdstzgs@163.com
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718、720室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2.加快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16〕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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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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