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44号)规定,现对山东省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4日至3月17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1、山东豪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申请人为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5000万元。
2、山东信富九鼎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申请人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5000万元。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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