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44 号)规定,现对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19日至9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1、天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基金申请人为上海天地人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52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6250万元。
2、济南建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申请人为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5000万元。
3、山东汇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基金申请人为山东汇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4000万元。
4、青岛安芙兰股权投资企业,基金申请人为桑珠孜区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5000万元。
5、山东华众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申请人为山东省经济资产管理中心,基金规模1.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3750万元。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张鹏磊 15589933558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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